南都訊記者薛冰妮通訊員符信 昨日,廣東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了《廣東省電梯安全監管體制改革方案》、《廣東省橋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規定》等。
 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《廣東省電梯安全監管體制改革方案》。該《方案》明確電梯安全權責關係,落實使用管理權者第一責任,當發生電梯事故或故障造成損失時,使用管理權者對受害方承擔第一賠付責任;改革電梯維保運作模式,構建以製造單位為主體的維保體系;改革電梯檢驗體制,將法定定期檢驗與政府監督檢驗相分離;建立電梯安全責任保險制度,提高電梯安全救助賠付能力;將電梯維護納入住房維修範疇,完善電梯修理資金制度。  (原標題:電梯使用管理權者負安全第一責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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